文化动态
图书报刊丢失处理办法
1、赔偿(每种书按出版年份不同进行处罚):
85年12月31日前出版面的图书:按原书价10倍赔偿;
86年1月1日-89年12月31日出版的图书:按原书价8倍赔偿
90年1月1日-95年12月31日出版的图书:按原书价5倍赔偿
96年1月1日后出版的图书:按原书价3倍赔偿;
若丢失的图书复本数为2-3册,则加1倍处罚;若是孤本,则加3倍处罚。
2、赔书:赔同种书(同书名,同著者,同出版社,同版本);
赔同种书的新版本(多卷书按整套赔偿)。
3、偷书(包括偷换图书内容),每册按图书原价10-20倍处罚,并取消借书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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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17-2606788
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2段
947333473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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